:正确区分一些易混淆的党政机关常用公文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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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类型不同。请示是上行文,函是平行文。
  2.主送机关不同。请示是向有领导、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行文;而函是向同一系统平行的和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机关行文。
  3.内容范围不同。请示既可用于请求批准,又可用于请求指示。函主要用于请求批准涉及业务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4.受文机关复文方式不同。请示的受文机关以批复表明是否批准或作出指示。函的受文机关只能用函(审批函)表明是否批准或作出答复。
  了解了上述区别,要注意不要把请求批准函误用为请示、报告。(当然,也要注意不要将审批复函误用为批复。)
  (六)批复与函(审批函)
  这里的函专指用于有关主管部门发出的审批函。批复和审批函都可用于审批有关事项,但使用时有严格的区别。
  1.类型不同。批复是下行文,函是平行文。
  2.主送机关不同。批复是向有领导、指导关系的下级机关、单位行文;而函是向同一系统平行的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行文。
  3.内容范围不同。批复既可用于作出批准,又可用于作出指示。函主要用于审批涉及业务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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