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 复 人:××某地“秘书工作”×中心
法定代表人:“秘书工作”
职 务:主 任
地 址:××街××路××号
××某地××公司退休职工“秘书工作”,因对核定其退休基准日和××年调整其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异议,提出行政复议。对此,我们答复如下:
申请人“秘书工作”提出我处未依法核定其退休基准日问题和要求我中心返还其养老金××元问题,以及责令我中心按申请人法定退休基准日档次、标准调整××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的行政复议,我们认为:
1、申请人于××年×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年×月起享受退休待遇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但申请人提出的我中心未依法核定其退休基准日问题不能成立。
2、申请人××年×月退休,从××年×月起参加社会统筹是有政策依据的,申请人提出的我中心应支付其××年×月至××年×月期间的养老金不能成立。
3、申请人要求我处按其法定退休基准日档次、标准调整××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因目前在我某地尚未实施到位,故不能成立。其事实和依据为:
(1)申请人王淑平提出的退休基准日问题。我处电脑档案资料反映,“秘书工作”出生于××年×月××日, ××年×月参加工作,于××年××月退休,××年××月起享受退休待遇,符合××字〔××〕××号《关于加强退休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根据申请人申请书反映,申请人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