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然无非,满目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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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经记不清是多久没有再去动笔,也已经记不清是有多久都没有再去蹂躏记忆。我无非也是二十几岁的年纪,却有一颗满目疮痍的心。
  
  我想着忘掉过去,这过去无非是藏在心底六年的欢喜,无非是几百封的书信,还有一笔接一划的情意。没有多和少的故事,也没有相思袭上眼眸的诗句。我也曾暗自期许,也曾喜欢把几个闲言和碎语慌慌张张压砌在了一起,也曾把姓氏和名字偷偷折叠在了一起,那便是你的名字,我的姓氏。你会不会爱一个人执着到底,从来都不曾轻言放弃。
  
  你是我撞过的南墙,也是我曾念过的一梦黄梁,已然无非,满目欢喜。如果你喜欢着一个人,那你一定要告诉她。至少你不是偷偷的喜欢,执着的贪念。如果你真的喜欢着某一个人,除去欢喜,那便祝福。我说不出那时候喜欢着你的执着,至少当我放手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喜欢只是喜欢,舍去其情,便无无它。对于你,我喜欢过,用心过,执迷过,痴心过......
  
  说起忘记,或许这段记忆我便不会忘记,就像割破的伤口会留疤,千年的岩石会融化。何为执着?毁天,灭地,不回首。可否具体?从一,而终,不忘记。可否在具体?穷其,一生,追随你。何为放弃?心灰,意冷,不执迷。可否具体?心如,止水,不痴情。可否在具体?万念,俱灰,舍弃你。从而已然无非,满目灰飞。
  
  从前我喜欢你,会收集各种各样的信封,各种各样的明信片,各种各样的小配件。我会想你,会写信。写到很晚的夜半无声然后再到默默无闻。我会知你欢喜,知你喜乐,知你满腹哀愁。我会念你,天冷加衣,我会突然欢喜而又突然悲戚。很多人都说我劝我,然而我都惘若不闻。那时候的我天真执着,却又不懂世事。把喜欢当成了梦想,把你当成了信仰。突然有一天,我会想,我会不会突然出现在这个转角,然后又消失在那个街角。给你写的信也悄悄变成了日记,记录着我每天的喜怒哀乐,我把所有想对你说的话都锁在其中,不许再好的朋友多碰一下,我小心翼翼,默默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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