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放假通知,雾霾放假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委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短信平台、信息安全传输平台、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县教委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委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高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教委要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