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补办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损毁的,可以申请补发和换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在外地出生的婴儿,由出生地补发。
补发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本人前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市、县区妇幼保健所)办理,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各签发机构有统一样式)、刊登原《出生医学证明》申明作废的报纸、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供儿童等相关材料,建议首先与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妇幼保健所咨询。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原信息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的证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方法一:
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上户口,请协助补办出生证明。
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
第三,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最后,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出生证明的相关补办手续。
出生证明怎么开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于2013年12月31日截止。出生证明怎么开?
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