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税:纳税证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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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概述

  适用纳税人某属期内税款缴纳情况证明的开具申请。

  纳税人通过自助办税服务系统查询和打印相关纳税证明不适用。

  二、法律依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地税机关出具企业纳税证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2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2013年版)》的通知》(浙地税函〔2013〕25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费)证明开具申请表》(WS045),1份,可提供免填单服务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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