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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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财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1只能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2 付款单位落款必须和章一致,3 必须如实填写,其中带*的为必添项目,4 需同时携带: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复印件按我局法制有关要求押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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