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证明范文格式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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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单位纳税人编码:0700010735

  电话(手机):

  收款单位纳税人编码:4407055005266

  电话(手机):13802615641

  付款方(盖章):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四:付款证明】

  我校于2015年7月底正式招投标,平遥县宏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5年8月10日开工,2015年12月10日前竣工,总建筑面积为1384.3平方米,总结算金额为147.61万元。因我校属危房改造工程,所以大部分资金由县财政拨付,竣工验收完就能到位,所以今年底付工程款80%,明年四月底前付15%,剩余5%于2015年四月底前全部付清。

  建设单位:平遥县中都乡双林寺初级中学

  施工单位:平遥县宏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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