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婚未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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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街道计生办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三:初婚未育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性别男;配偶***(单位名称),性别女,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同志系初婚,至今未育。 特此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属初婚未育未抱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篇四:
兹有张三同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50101198001010000,
该同志系我公司在职员工,于2011年01月01日结婚办理结婚登记,配偶姓名:李四,身份证号:350111111111111111.该同志至今属初婚、未育、未抱养。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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