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建设调研情况报告
1.加强对油库、医疗卫生机构等危险化学品、辐射源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登记备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企业必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及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2.加强对砂场及建筑工作巡查力度,除登记备案制外,一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使用,加强对污水、粉尘、噪声等污染的防治;二是砂场管理严格按照《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进行,落实资源开发植被、水系保护与恢复机制。
3.我县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与全州各县相比较为滞后,减排工作中的硬件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都还处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根本无法对全县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处理,更谈不上污染物总量减排。
4.县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4月单设成立,初期,全局干部职工7人(其中: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人、监测站0人),无固定办公区,租借县医院30平方米办公室办公,人员紧缺、专业人才匮乏、资金严重不足、无执法车辆。在州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3年时间的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执法大队人员3名,监察执法车一辆,办公楼也已基本完成建设,预计今年10月能投入使用。3年里,该执法大队共计开展监察执法工作250余人次,巡查建筑工地80余家、饮用水源地80余人次,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工地5家、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力工地3家,在饮用水源保护、县域环境监管及污染源巡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25191平方公里的县,人员及设施配备还严重不足。
二、原因分析
1.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干部群众环保意识差。
2.挤占挪用我局编制情况严重,监测、监察执法大队进人很难。
3.执法能力差、难度大。一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噪声、粉尘扰民时有发生;二是有的建设项目不按程序落实环评批复,先建后批、边建边批;三是有的建设项目拖欠或拒不缴付排污费,对执法人员态度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