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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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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