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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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幼儿园停止使用车辆接送学生的承诺书

  新学期伊始,长治市郊区教育局下发了《长郊教字2012(3)号文件》,要求适龄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要就近入园和就学,禁止各校、幼儿园使用车辆到外村及外县区接送学生和幼儿,争抢生源,以维护我区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和联校通知要求,我单位现承诺如下:

  一、      从现在开始,我单位绝不使用车辆到外村和外县区接送学生和幼儿,挖抢生源。

  二、      按照上级划定生源范围进行招生,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尽力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      我单位将立即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排查,加强对在校幼儿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教育。

  四、      我单位要将教育局和联校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各位家长。我单位将对使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教育,与全体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承诺单位(公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

  201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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