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摄影社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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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社团机构

  一、本社团设置以下机构部门,并由其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宣传部、组织部、联络部负责人各一名。正副主席与三部(处)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领导开展社团日常工作,并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社长团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

  (2)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

  (3)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问题。

  (4)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

  (5)接受社员和非社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

  (6)对社员违规违纪作出处理决定。

  三、执行机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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