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廉洁承诺书
双方同意并声明,在业务活动中:
1、严格、自觉的遵守和执行国家及公司关于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文件,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格、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对方和甲乙双方的利益。
3、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其廉洁意识、守法意识和守约意识。实行工程廉洁承诺,并认真监督查处违法违纪及渎职行为。
4、倡导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违反承诺条款的,有向对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5、不以损害甲乙双方或第三人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二条:甲方的承诺
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的住宿、宴请娱乐、旅游观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