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低保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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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意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及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信州区低保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和落实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五保供养工作;负责保障经费的协调落实和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
二、服务内容
为群众办理低保、五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相关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服务对象
户籍在信州区辖区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其它城乡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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