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行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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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行工作首问责任制。凡首先接到村(居)、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方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便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位到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前面办事的服务对象满意而归。

  3、实行岗位责任制。上班时间保证有人在岗,不因主办人员在不岗而影响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人在岗,在显著位置设置告示,并明确告知办理时间,以方便前来办事的干部和群众。

  4、实行即时办结制。

  三、违诺责任

  凡接到反映和举报,违反上述承诺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经查实,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0853—429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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