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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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0757-23601080

  监督邮箱:#url#, #url#

  广告使用吊篮保证书

  现我方对怀化英泰国际综合楼裙楼户外广告及发光字的施工借用1#楼现场已有的外施工吊篮。此行为属我方私自使用,如有任何间接或直接事故与吊篮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无关。由我方(天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保证人(单位):

  户外广告发布保证书

  本人(单位)承诺,在本人(单位)申请的户外广告(含黄材大道临街门店店牌)设置期间,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规格、内容、色彩和数量设置,保持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整洁、完好、安全、不损害市容市貌,并切实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如有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本人(单位)做到及时修复或拆除,对批准到期后超期不撤除的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宁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黄材镇城-管中队可依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乡镇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户外广告(含店招店牌)设置期间,因安全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单位)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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