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带手机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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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在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办公室为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充电。发现同学带手机,主动帮助、监督同学规范使用。

  2、仅在以下时间段开机使用,与家人联系,但不播放歌曲、玩游戏、看小说等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①周五放学后至周日晚自习前。

  ②周一至周五的文娱活动时间(即下午第三节课后至第一节晚自习之前)。

  3、其余时间均将手机关闭,处于关机状态,

  4、在校期间,随时接受学校老师的监督检查。

  三、若违反上述规定,我愿意手机、充电器、mp3等电子产品被班主任或

  政教处收缴,并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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