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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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平乡县教育局严禁暑期乱补课、乱办班的通知、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和学区学校的相关规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我保证不集中补课或举办其它名义的辅导班、培训班。

  2.我保证不办班补课。

  3.我保证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有偿补课。

  4.我保证不向学生推荐或动员学生参与课外辅导班。

  5.我保证不以他人名义办班补课

  如违反上述保证,我自愿按“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教师签字:

  学校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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