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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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首次交付时,供应商除提供第一条要求的资料外还必须提供该零件所有的材料分析报告,并确认所用材料不含有对人身安全、环境以及政府法律法规等影响的成份。
供应商必须致力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并向正裕公司提供证据以证明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对供货业绩下降的供应商,正裕公司不排除取消其供应商的资格解除订货合同的措施。
3、供应商在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正裕公司质量部提出申请,详细注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预计更改效果等,在工程更改及相关资料得到正裕工业公司有关部门的批准前,供应商不能开始批量生产。更改内容包括(无论由正裕公司提出还是由供应商提出的工程更改)
因产品的设计资料的变化而对产品的更改
材料更改
对工装模治工具等进行了部分或全新更改(包括工具附件)
现有设备与工装进行过大规格修理
加工流程、工艺、方法有所更改
工装和设备搬迁到不同地方及生产环境变更的生产
零部件的分包商或材料来源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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