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食品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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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食堂】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患于未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起止时间: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8月20日,到期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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