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验收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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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司承诺: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分项验收,我司将积极联系和配合甲方、监理方对工程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移交所有合同范围内单位工程、附属工程及地下工程(含设备、各种管线等)所形成的工程预、决算资料及各种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组卷,确保档案真实、完整、齐全和准确,工程竣工档案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
10、我司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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