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保证书

:
>

  200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承诺书

  重庆市涪陵区商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向贵公司申请借款 元(大写),拟用本人所有位于 ,产权证号为 的 (出租/未出租)房屋提供贷款抵押。若贷款发放后,就贵公司抵押权实现问题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供抵押的房屋均为本人及共有人拥有所有权,且未设定任何它项权利和无任何争议。

  二、本人对于提抵押房屋的状态所述属实,且保证抵押物状态不会对使抵押权产生较大影响。

  三、本人提供的其它房屋产权资料均真实有效,且未设定任何它项权利,能保证本人的必要居住条件。本人提供抵押的贷款贵公司未全额收回之前,不得出卖或采取其它方式处置未抵押的房屋。

  四、若因贵公司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需要行使抵押权,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若本人提供抵押的房屋、证明能保证本人的必要居住条件的房屋存在任何虚假或争议,或擅自出卖或处置保证必要居住条件的房屋,导致贵公司不能实现抵押权,贵公司可以视为诈骗行为,请求司-法-部门予以追究。

  权利人及共有人(签字及手印):

>
显示更多

上一篇: 房屋等量保证书

下一篇: 房屋拆除保证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闽ICP备12022453号-17

快读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

网站邮箱:wodd7@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