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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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现场抢修。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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