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工期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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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在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绝不挪作他用,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9、我方承诺,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工作。

  10、我方承诺,对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应全力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无条件的接受并及时整改。

  11、我方保证在工程结束进入运营期后,完全配合管理单位进行缺陷、遗留工程的修复、完善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甘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任何决定。

  承诺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2015 年 6 月 日

  电力安全施工承诺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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