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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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书
兹证明本公司即日起向肇庆丰和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以及辅助材料、再生料均不使用、不含有丰和环境关联物质允收标准及欧盟所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并切实依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作业,若有不符合法规所规定的物质时,本公司愿承担回收,负担该产品所造成之直接以及间接损失,承担法律上及非法律上之责任,并赔偿肇庆丰和电器有限公司全部损失费用。
铜合金(也包括铸铜,磷青铜):≤40000ppm
注:相关环保法规出现更新时,丰和公司不承担实时更新上述标准之责任,供货商需以最新之法规
要求为保证内容。
供货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 日期: 电话: 传真:
公司盖章
版本:a1
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书
致: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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