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野浴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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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野浴保证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夏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减少学生野浴带来的危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县教育局有关精神要求,特拟定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双方关于《学生禁止野浴安全协议书》,其协议如下:

  1、家长要教育孩子禁止私自到大河,水库,鱼塘,河沟等水域游泳、野浴,保证孩子不野浴,不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2、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做好孩子在家期间的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内及休息时间私自外出,有事必须与学校或老师请假。

  3、学生放学离校,家长要叮嘱孩子立刻回家,不要到其它地方玩耍、逗留。

  4、学校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将通过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禁止野浴教育,使学生知道野浴的危害。

  5、孩子因病因事未能上学必须与老师或学校请假。

  本协议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甲方: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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