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保安保证书
3、夜间留宿客人车辆及就餐客人车辆,由于保安员没有认真履行“车辆出入手续”且未认真巡查而造成车辆被盗或人为破坏,一切责任由当值保安负责。
4、坚守岗位,不私自离岗、串岗,时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若由于私自离岗、串岗及巡查责任区域不认真、不彻底,而发生抢劫、盗窃、火灾等,一切责任由当值该岗保安员负责。
5、消防中心保安员应每天检查酒店消防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或异常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若因玩忽职守没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而出现火灾、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等事故及现象,当值消防员负主要责任。
6、巡逻保安员工,若不能按规定对酒店仔细彻底巡查,不按规定巡查而发生盗窃、凶杀、火灾等事故,巡查保安员负玩忽职守责任。
7、酒店发生盗情或火情,保安员接警后而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导致事故事态扩大,当值保安员、接警保安员对此次事故负责任,保安部负责人负20%督导不严责任。
8、保安部负责人制订酒店长、短期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订酒店长、短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若因没制订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9、部门负责人需对酒店每位新入职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上岗,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10、部门负责人按总经理指示监督各部门对《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把整改结果及时汇报总经理,并按总经理指示对隐患部门及部位进行整改,否则由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11、部门负责人应按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规范保安部各位员工,若因部门负责人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保安部内部无组织、无纪律,发生有关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12、保安部员工若因维护酒店利益而身体受到伤害,则酒店负责一切医疗费用,直到身体恢复且正常上岗为止。致残或死亡则按国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