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中考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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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参加中考保证书

  作为2015年中考的考生和家长,我已认真阅读了《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及考试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节选)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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