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乱收费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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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任何教师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4、不准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5、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6、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责任人

  2012年3月

  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乱收费政策。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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