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安全责任保证书
(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0000-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三)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较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0000-5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第四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