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保证书
4.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妥善保管承诺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具备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以各种电子设备存储的电子档,防止因承诺人保管不严而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
5.切实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将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或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正当利益,不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或干预、插手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
6.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解除后,承诺人必须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将承诺人所掌握的公司上述信息的书面、电子档(以任何形式或媒介储存的)如实完整退还给公司。
7.离职两年内,承诺人所作上述承诺仍然有效,承诺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违背上述承诺,公司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承诺人的经济、刑事责任。
8.如有违犯,承诺人声明并保证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调迁或解雇,承担一切法律连带责任,如数赔偿经济损失,并放弃上诉抗辩权。
特此立书保证!
承诺人:(签章)
附贴: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财务工作者保证书/保证书
兹保证先生,品行端正,于担任贵公司职务期间,决无营私舞弊挪用亏欠款项行为,如有违犯,本人愿负一切法律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上诉抗辩权,特此立书保证。